问题 | 四有优秀士兵相当于几等功 |
释义 | 四有优秀士兵相当于三等功 ”四有”优秀士兵奖章,是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所领发的奖章,奖章内涵为争做有灵魂、有本事、有血性、有品德的中国军人。四有士兵奖章主要由“八一”军徽、桂叶、棋帜、军衔标识、利剑、光芒等元素组成。《军队建设基层纲要》明确规定:“优秀士兵的基本条件是:政治思想强,军事技术精,作风纪律严,完成任务好。”《军队建设基层纲要》明确规定:评定优秀士兵,由军人委员会组织评议,基层党组织评审和推荐,旅、团级单位政治机关审批,颁发证章证书,给其家庭寄发喜报,填写登记表归入本人档案。入党、提干、考学、保送入学、班长配备、士官选取的对象,应从优秀士兵中产生。 军官(警官)评选标准: 突出对党忠诚、善谋打仗、敢于担当、实绩突出、清正廉洁5条。 士兵评选标准: 突出信念坚定、听党指挥,素质过硬、能打胜仗,英勇顽强、不怕牺牲,情趣高尚、品行端正4条。 文职人员评选标准: 突出政治合格、业务熟练、恪尽职守、遵规守纪4条,每一条下面又有更加详细的标准条件,另外,还有一些基本条件 “四有”优秀个人评定,每人每年参评1次,每年评选数分别控制在基层军官、士兵、学员、文职人员总数的20%以内。 奖励内容: 颁发军委统一规范的奖状、证章证书,各单位政治工作部组织填写“四有”优秀个人登记表并归档。 使用军队喜报专递信封给优秀个人家庭寄发喜报。 连续2年被评为“四有”优秀个人的优先晋升使用。 入党、从士兵中招收选拔军官和骨干配备的对象,应当从“四有”优秀个人中产生。 应当记三等功一次,被评为全军“四有”优秀个人标兵的应当记二等功一次等等。 法律依据: 2010年修订的《解放军纪律条例》规定了对优秀士兵的奖励: 第十六条义务兵获得三等以上立功奖励的,可以提前晋升;军士曾获二等以上立功奖或者三次获三等立功奖的,可以提高军衔和薪级。 第三十九条中央军事委员会,陆军总部表彰先进个人,连续第三年被评为优秀士兵(优秀学生),被任命为陆军(高度)或更多的基层单位建设标兵公司集体二等功,标兵单位或更多奖励单位领;有显著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为二等立功;有突出贡献和影响,可记一等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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