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行为无效 |
释义 | 法律分析: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行为无效。自然人一旦被宣告死亡,监护等所有关于人身关系的资格均丧失。其孩子是可以被单方送养的,“亡”者归来时不得主张收养无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十二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行为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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