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竣工验收中需要提交哪些资料吗 |
释义 | 1、上级主管部门对该项目批准的各种文件; 2、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及批复文件; 3、施工图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4、国家颁布的各种标准和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工程承包合同文件; 6、技术设备说明书; 7、关于工程竣工验收的其他规定; 8、从国外引进的新技术和成套设备的项目,以及中外合资建设项目,要按照签订的合同和进口国提供的设计文件等进行验收; 9、利用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贷款的建设项目,应按世界银行规定,按时编制《项目完成报告》。 一、竣工验收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吗?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二、竣工验收程序有哪些吗? 1、申请报告 当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承包人即可向监理人报送竣工申请报告。 2、验收 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按要求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应审查申请报告的各项内容,并按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3、单位工程验收 发包人根据合同进度计划安排,在全部工程竣工前需要使用已经竣工的单位工程时,或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同意时,可进行单位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单位工程验收证书。 4、施工期运行 是指合同工程尚未全部竣工,其中某项或几项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安装已竣工,根据专用合同条款约定。需要投入施工期运行的,经发包人约定验收合格,证明能确保安全后,才能在施工期投入运行。 5、试运行 6、竣工清场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承包人应按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整理。直至监理人检验合格为止,竣工清场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