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竣工验收前需要准备的资料 |
释义 | (一)人防工程全套竣工图纸。 (二)人防工程施工资料(土建部分、风、水、电、消防部分)。 需要提供的施工资料如下: 1、钢材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及钢筋绑扎验收记录表 2、焊接试(检)验报告,焊条(剂)合格证 3、水泥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 4、防水材料合格证、试验报告及质量验收记录 5、砂、石子化验单 6、混凝土试块试验报告 7、地基验槽记录 8、止水带合格证、墙面吸音材料合格证 9、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爆波活门出厂合格证,防爆超压排气活门、自动排气活门出厂合格证,配件合格证及安装分项质量验收记录。 10、给水排水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防爆地漏合格证及安装分项质量验收记录 11、管道、设备强度、焊口检查和严密性试验记录 12、系统清洗记录 13、排水管通水试验记录 14、通风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及安装分项质量验收记录,(包括风机、风管、风阀、超压排气阀、手动密闭阀、插板阀等) 15、通风系统试验记录 一、人防工程需要什么部门验收 1、成立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2、办理竣工验收申请,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15个工作日前,向当地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3、审查竣工验收条件。当地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和竣工资料进行审查。 4、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单位接到当地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准予竣工验收回复决定后,在工程竣工验收7 日前书面通知当地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二、人防工程验收内容 1、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行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规范和人防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验收组人员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4、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编制竣工验收报告。验收组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各管理环节和工程实体质量等方面做出全 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并编制“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建设单位项目负责 人和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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