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档案法适用于从事档案什么保护利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
释义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从事档案收集、整理、保护、利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该法。该法所称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从事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事、科技等方面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一、档案有空白期会影响政审吗 档案有空白期会影响政审。从干部档案管理的要求来说,档案记载应该是连续的。但是,应该也不会很要紧,因为政审时政审机关会做一定的调查,会对当事人的三年空白进行调查和认定,认定后将相关材料放入档案,档案也就完整了。档案,是直接形成的历史纪录,档案是由官方机构、半官方机构、非官方机构以及一定的个人、家庭和家族形成的,是由文件有条件地转化而来的,具有历史再现性、知识性、信息性、政治性、文化性、社会性、教育性、价值性等特点。 二、档案和学籍一样吗 学籍和档案不是一回事,但是相关联的。学籍就好比一个资格认证,其记录保存在教育主管部门,本身就是一种档案,习惯称为学籍档案。它们的内容也不同,个人档案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与个人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紧密挂钩,记录一个人的成长轨迹。学籍档案指的是一名学生在校就读所录入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等基本个人信息,以及学号,入学时间,学籍情况等学校相关信息。其作用也不同,个人档案是记录了一个人的成长轨迹,是企业和事业单位在招工的一个重要参考依据,是一个人的社会面貌和政治面貌重要组成部分。学籍档案是证明一个人的学历,受教育的经历。记录着该学生的一些基本情况,包括在校成立获得的奖项等。 三、档案被盗用怎么办 档案被盗用可以报警。盗用档案是违法行为,下列档案违法行为应该追究法律责任: 1、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2、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3、涂改、伪造档案的; 4、擅自出卖或者转让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擅自出卖或者转让属于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的; 5、倒卖档案牟利或者将档案卖给、赠送给外国人的; 6、将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据为已有,拒绝交档案机构、档案工作人员归档的; 7、拒不按照国家规定向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的; 8、违反国家规定擅自扩大或者缩小档案接收范围的; 9、不按照国家规定开放档案的; 10、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档案损失的; 11、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工作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12、携运禁止出境的档案或者其复制件出境的; 13、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条从事档案收集、整理、保护、利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从事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事、科技等方面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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