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焦作市生活采暖期为每年的11月15日至次年的3月15日。 具体供热办法为: 按面积计费用户,提前供热期间无需补交采暖费。 一部制计量用户,用户账户内余额高于50元的可以正常用热(低于50元自动关阀),11月9日16时至11月14日24时产生的热费,不扣除用户账户内金额,从11月15日零时开始计费。 两部制计量用户,本供热季已正常缴纳基础热费的用户可以正常用热,11月9日16时至11月14日24时产生的热费,不扣除用户计量账户内金额,从11月15日零时开始计费。 由于集中供热升温过程需要一定时间,用户家里热起来还需要一个过程。这个过程是从热源厂到供热管网,再到各个小区的换热站,最后抵达用户家中。“供热管网升温是一个缓慢平稳的过程,按照规范要求,升温幅度每小时不能超过3℃,确保管网能够安全平稳,如果升温过快,管网会出现热胀冷缩情况,安全因素和不稳定因素会增加。”该负责人说,热力公司会通过供热调试和管网调节,使用户室温尽快达到用暖需求。 提前供热期间,供热服务热线3681088和投诉电话3689988正常开通,用户要多留意、检查家中采暖设施,提前作好维护。另据了解,今年新增的集中供热小区,热力公司将根据现场设施情况陆续开始供暖,用户可多留意小区内张贴的通知。 受热胀冷缩的影响,用户家中的采暖设施及楼道内立管可能会出现漏(渗)水现象,这种情况多发于集中供热的初期阶段。如果发现家中的采暖设施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应第一时间关闭阀门,并及时拨打供热企业报修电话或所在辖区供热所电话,详细报出所在地址、联系电话及故障现象,便于供热维修单位维修。 法律依据: 《焦作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生活采暖期为每年的11月15日至次年的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