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拍卖资质办理要求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拍卖资质办理要求如下: 1、有1百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 2、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有3名以上取得拍卖业从业资格的人员,其中至少有1名是拍卖师;并有与主营业务密切联系的行业从业资格的专职或兼职人员; 5、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规定的拍卖业务规则; 6、符合商务主管部门有关拍卖行业发展规划。 拍卖资质办理材料如下: 1、申请书; 2、公司章程,拍卖业务规则; 3、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拟任法定代表人简历和有效身份证明; 5、拟聘任的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及从业人员的相关资质证明; 6、固定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租用合同。 申请设立拍卖企业及分公司,应当先经企业或分公司所在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查后,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准并颁发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申请人持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对拍卖企业及分公司的设立许可可以采取听证方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第十一条 拍卖企业可以在设区的市设立。设立拍卖企业必须经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拍卖业的部门审核许可,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第十二条 设立拍卖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一百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 (二)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和章程; (三)有与从事拍卖业务相适应的拍卖师和其他工作人员; (四)有符合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的拍卖业务规则; (五)符合国务院有关拍卖业发展的规定;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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