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在职教职工党员每月应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党费计算基数。对照我校在职教职工工资发放实际情况,以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工作津贴、补助费等四项之和作为党费计算基数,如四项之和超过2000元的,以扣除个人所得税后的数额作为党费计算基数。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如下:以上四项之和在2000元至2500元(含2500元)的,减去2000元后按5%比例计算;2500元至4000元(含4000元)的,减去2000元后按10%比例计算,然后再减去速算扣除数25即可;4000元至7000元(含7000元)的,减去2000元后按15%比例计算,然后再减去速算扣除数125即可。 2、离退休职工党员党费计算基数另行规定。 相关知识:“特殊党费”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共产党党员交纳抗震救灾“特殊党费”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党员个人通过党组织交纳的抗震救灾“特殊党费”,允许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如何交纳党费 对于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年终兑现绩效薪酬的当月按本月实际领取薪酬的总数为计算基数,交纳党费的比例参照《党费收缴管理规定》第二条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