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要求审计不配合会怎样 -股东 |
释义 | 法律分析: 如股东因告公司其他股东不履行股东出资义务、不履行对公司的管理义务和清算义务等而产生的诉讼另对公司一方股东排斥另一方股东参与公司管理的诉讼,也应属于股东起诉股东的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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