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所有的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独立的连带清偿责任。因为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是企业的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一、公司法人与股东的责任承担是一样的吗 公司法人与股东的责任承担不一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六十二条规定,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二、法律规定公司法人是谁 法律规定公司法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能够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组织。且若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混用,而股东无法证明不存在混同的,公司法人在此时丧失法人人格,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公司无财产可执行法人应该怎么办? 公司无财产可执行的,也视为法人无财产执行,因为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若公司法人资不抵债的,由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