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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释义
    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
    2、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3、有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注册资本;
    4、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相关规定,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还应当执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后的一个月内,应当到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备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有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还应当执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后的一个月内,应当到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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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2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