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办理合同签订手续 |
释义 | (一)所有购房合同必须在售楼处现场签订。(特殊情况,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按售楼处出具的样本内容进行填写)。 (二)代理商的按揭客户达五套以上,经领导批准,售楼处可协调异地办理,如短期内无法协调成行,代理商须自行安排客户到现场办理或在售楼处领取合同回本区域办理。 (三)客户来现场签订购房合同必须交足定金两万元(卡与现金均可),一次性付款客户需身份证,按揭贷款需夫妻双方的各种材料。(见附件:银行按揭资料清单) (四)代理商客户如无法到售楼处签订合同,经有关领导批准,可以以邮寄的方式进行,合同寄给代理商,由代理商在异地指导客户签署后寄回。 (五)合同签订程序一:客户在现场办理 1、客户到现场选定房号后,销售人员引导客户确定付款方式,带领客户到财务缴纳定金(销售人员不可代收代交定金),并开具收据。 2、引导客户签署合同,首先,销售人员到销售助理处领取事先盖好章的合同,并检查公共条款,无误后,在合同上填写客户的基本资料,然后按客户选定的房源,准确的填写该房的楼号、楼层、面积、单价及总价,最后填写付款方式及期限等。付款方式分为两种:a)一次性付款:b)按揭贷款: 3、客户对所签合同确认无误后,签名、按手印(按揭贷款的合同填写5份,一次性付款2份)。 4、在每份合同上附上户型图、补充协议,先交销售助理初审,登记“合同台帐”。 5、销售助理登记台帐后,交办证人员二审无误后,签字加盖公章,合同生效。 6、按揭贷款五份合同须交于海基置业审核后客户方可带回,办证人员带客户到房管部门验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单身证明)的原件,房管部门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客户如在此时间无法到场,原件需留在售楼处办证人员处,待验完后,由代理商捎回或寄回给客户。 7、按揭贷款客户携带按揭资料,在售楼处银行办公点可现场直接办理银行按揭手续,客户交纳担保费、评估费、抵押登记费(均须现金支付),签订《按揭合同》。 8、售楼处将海基置业审核后盖章的一份合同,由代理商捎回或寄回给客户。 (六)合同签署程序二:客户在异地办理 1、客户到现场选定房号后,销售人员引导客户确定付款方式,带领客户到财务缴纳定金(销售人员不可代收代交定金),并开具收据。 2、代理商将合同带回本区域,按售楼处合同范本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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