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提审是否有规律? |
释义 | 随着法律意识的不断提升,很多家属在亲人被刑事拘留后,都会第一时间咨询或委托律师。他们经常会问,当事人会不会已经把该讲的不该讲的都已经交代了?公安会不会已经去提审了?承办多久提审一次? 虽然,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只是8种证据之一,并不是决定案件走向的唯一因素。但是,很多家属还是非常看重,提出上述问题也不足为怪。 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也就是常说的口供,在目前的司法环境中,的确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哪怕司法机关一直在强调重证据轻口供。所以,在实务中,公安机关也会把突破嫌疑人的口供作为主要工作之一。 口供,是以笔录的形式呈现的。所以,要解决开头的那些疑问,就需要了解做笔录的一些基本规律,比如在送至看守所执行前一般会做哪些笔录?送看守所执行后提审的时间安排? 送看守所之前 在不确定是行政处罚还是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情况下,一般当事人被传唤,会采用行政传唤,这样就会先做1次询问笔录。 经调查,如果确定要刑事拘留,会在刑事拘留后24小时内进行讯问。实务中,一般会在送看守所执行前,在办案机关把这次讯问笔录做掉。 具体笔录内容而言,询问笔录会比较详细一些,而讯问笔录则有详细的,也有简单的,简单的就是宣布一下刑拘,告知一下权利义务,有的估计就三两页。 如果涉案人数较多的,可能再做1到2次询问笔录,以核实矛盾的地方。但是,如果确定刑事拘留了,在送看守所之前讯问笔录一般就做1次。 除去询问和讯问笔录,可能会做一些辨认笔录、扣押笔录等。 如果是刑事传唤或拘传的,第1次笔录就是讯问笔录,一般也会做2次讯问笔录,第2次笔录的目的主要是用于固定,防止翻供。当然,特殊情况下也有只做1次笔录的。 送看守所之后 送看守所之后,就会涉及提审的问题。一般来讲,公安机关提审其实没有什么规律可言,也没有规定必须提审几次,隔几天提审几次。 提审的频次,完全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当事人认罪态度、承办人的习惯,以及当时承办人的时间等。毕竟每个案件、每个当事人、每个承办人、每个时间段的工作都是不同的。 如果案情简单,客观证据或者旁证材料比较扎实,当事人供述与否,不影响定罪,公安提审次数一般相对较少。或者是因为承办人工作较多,提审的次数也就相应地减少了。 相反,如果其他证据薄弱,急需当事人开口提供线索才能定罪,或者指证他人,公安机关就会相应地增加提审频率,以突破口供。 当然,还有一种情况:在当事人拒不供述的情况下,而其他证据又相对充分,承办也可能会增加提审频率,而且审讯态度非常友好,当事人怎么胡扯,承办就怎么记录,编的越离谱,承办越高兴。当事人还以为承办好忽悠,甚至一位把承办骗的团团转而沾沾自喜。 殊不知,这种情况非常危险。 承办这样做,主要是为了麻痹当事人,得到当事人抗审笔录,作为当事人认罪态度较差的一种体现。这样报捕时,检察官哪怕看到当事人的有利辩解,也会认为当事人不可信,是信口开河,态度太差,不是好人,批准逮捕了也错不了。 于是,可捕可不捕的也就批准逮捕了。至于提审时间段的问题,这就看承办的工作安排了。只不过同案犯较多的案件,如果需要梳理证据的,一般会梳理后有针对性地去提审,而不是拘留后立即去提审。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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