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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是什么
释义
    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不符合单位在试用期的录取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或者不能胜任其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其工作的等。
    一、试用期内辞退有哪些条件
    在试用期中劳动者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过失性辞退或者非过失性辞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其他。
    二、什么情况可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分为劳动者无过错行为和有过错行为。劳动者的过错行为包括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若劳动者有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和经济补偿后解除。
    三、试用期辞退条件是怎样的
    试用期辞退条件如下: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6.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除上述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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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5: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