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退休职工的医保报销比例如下:建国前参加工作及离休干部的退休职工,二等一级残废军人因公伤残人员、三期矽肺患者因病住院,其医疗费用可全部全额报销,其报销比例为100%。 无论是以任何方式进行的住院,一律需要收住院床铺费 。而住院床铺费可报销60%退休职工,其医医疗药费报销为75%退休职工工龄不满15年,其医疗费用可报销75%退休职工工龄满15-21年以下, 其医疗费用可以报销80%退休职工工龄满21-30年以下, 其医疗费用可以报销85%退休职工工龄为30年以上,其医疗费用可以报销9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