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确定收养关系 |
释义 | 根据中国法律规定,收养人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并且在完成收养手续后,才能确定收养关系。收养应该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同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应该对收养人进行评估。收养人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没有或只有一个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法律分析 收养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条件,并且办理了收养手续后,就确定了收养关系,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应依法对其进行收养评估。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拓展延伸 收养关系是指一个人或一对夫妇将未成年人纳入自己的家庭,担负起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法律关系。在中国,收养关系的建立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和注意事项。首先,收养人需要向当地的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其次,民政部门会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家庭调查,确保其有能力和条件承担抚养和教育的责任。最后,经过法律程序的审批,收养关系才能正式建立。在此过程中,收养人需要注意不要违反法律规定,如不得收养已有亲生父母或其他收养关系的未成年人,不得以非法手段获取收养资格等。同时,收养人还需要承担起抚养、教育和保护的责任,确保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结语 收养关系是指一个人或一对夫妇将未成年人纳入自己的家庭,担负起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法律关系。在中国,收养人需要具备一定条件,如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同时,收养人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和注意事项,确保收养关系的合法性和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四条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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