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前科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前科的构成条件有: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罪的。有前科的人又犯新罪,如果符合累犯的条件,就构成累犯,要从重处罚。 一、缓刑5年内再犯是累犯吗 缓刑5年内再犯有可能构成累犯。实践中,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缓刑考验期满以后,在5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否构成累犯,有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缓刑犯可以构成累犯。其理由是,缓刑制度和假释制度都是执行刑罚的特殊方法。既然假释考验期满以后5年内再犯新罪可以构成累犯,那么,缓刑考验期满以后5年内再犯新罪亦可构成累犯。 第二种意见认为,缓刑犯不能构成累犯。其理由是: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而不是执行完毕,其不符合累犯的构成要件。理由是: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该条第二款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由此可见,累犯的构成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故意犯罪; 2、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 3、后罪发生的时间必须是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内。 二、缓刑算前科吗 我国《刑法》规定,有前科的人在原刑罚执行完毕5年之内再故意犯罪的,构成累犯,应该从重处罚,且不得缓刑、假释。 刑法上所讲的前科,是指曾经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并且已经执行完毕的人又重新犯罪的情况。 构成前科的条件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刑满释放后又犯新罪的。如果是被判处管制、拘役的罪犯,刑满释放后又犯新罪的,或者是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未犯新罪,而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又犯新罪的,都不认为是有前科。正在服刑的犯人再犯新罪也不能认为是有前科,而是属于服刑中重新犯罪。 缓刑之所以不构成前科,这是因为累犯的构成条件是规定“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又故意犯罪……”,而缓刑如果没有违反规定,其法律效果是“原判刑罚不再执行……”,进而不存在“执行完毕”情形,因此就不符合累犯成立的条件。 综上所述,如果缓刑考验期慢没有违规,该缓刑就不构成前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三、缓刑期间再犯罪算有前科吗? 缓刑期间再犯罪算有前科。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会被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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