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一次起诉离婚,如何才能判离婚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单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破裂,与起诉次数、哪一方提出离婚无关。并不是只有出现法定的离婚情形,法院才会判决离婚。 一、丈夫是残疾人还能离婚吗 《民法典》规定丈夫是残疾,可以离婚。离婚有协议离婚以及诉讼离婚两种方式。若是协议不成的,可以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破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在一方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以及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况下,经调解无效,应当判决离婚。 二、法院的第二次诉讼一定会判离吗? 第二次起诉离婚不一定判离。没有法律规定第二次起诉离婚必须判离,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依然会根据案件证据、庭审情况、《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来审查原、被告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只有原、被告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法院才会判决离婚,与第一次、第二次甚至第三次起诉离婚没有多大关系。 三、离婚后娘家人不同意怎么办 娘家人一般无权干涉夫妻离婚。离婚有两种方式可选择,一种方式是协议离婚,即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到民政局办理相关离婚手续;另一种方式是法院诉讼离婚,即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若选择法院诉讼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般下列情况可以视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果法院认为双方感情没有破裂,第一次会判决不准离婚,六个月后可以重新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一般情况会判决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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