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追诉期过20年还能判吗 |
释义 | 追诉期过了20年,一般就不能判罪了。司法机关已经追究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终止审理、或者宣告犯罪分子无罪。如果必须要对该案予以追诉,则需要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才可以依法继续追诉。 一、犯罪过了追诉时效期限该如何办 追诉时效是刑法规定的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予起诉,或者宣告无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二)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0年。(三)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以追诉。追诉期限的计算根据我国刑法第89条的规定,追诉时效的计算分为两种情况:(1)一般犯罪追诉期限的计算犯追诉期限是“从犯罪之日起计算”。所谓犯罪之日,是指犯罪成立之日。(2)连续犯和继续犯追诉期限的计算根据刑法第89条的规定,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追诉时效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由此可见,连续犯和继续犯追诉期限的计算标准,为“犯罪行为终了之日”。 二、过了追诉时效已经判刑要有什么处罚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超过追诉时效后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立案的案件应当撤销,所以是不会判决有罪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过了时效期的刑事案件会被怎么处理? 已过追诉时效的不予立案,或者立案后查明已过追诉时效的,应当撤销案件。《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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