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国有划拨房子能买吗
释义
    国有划拨的房子能买。国有划拨土地上的房子交易应当按照国务院要求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取得政府批文,同时应当签订书面的转让合同,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一、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土地使用者是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权;
    3、对土地上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拥有合法的产权;
    4、依法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以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经过国家开发区的土地可以直接划转吗?
    划拨土地使用权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转让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0条对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作了两款规定。1、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三、划拨土地使用权会被收回的?
    1、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无偿收回其划拨土地使用权。
    2、对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可以无偿收回。
    3、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时,对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7 20: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