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怎么叫被迫离职呢
释义
    

法律主观: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的规定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比如拖欠工资、违法加班、不为职工缴纳社保等,致使劳动者被迫提出辞职,这种情况不是劳动者“太小气”,而是用人单位违法而使劳动者“不得不”辞职,因此劳动者不仅可以向公司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等,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因此,离职时,建议先要了解一些关于这方面的法律法规,也许除了能结算工资,还能得到一笔钱呢。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8 1:5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