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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庭调查应该如何进行呢
释义
    法庭调查的顺序是先由当事人陈述本人主张和简述案情;然后由法庭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再依次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
    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对证据的合法性如何进行调查
    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认为可能存在采用刑讯逼供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或者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
    法庭上醉驾如何为自己辩护
    法庭上醉驾为自己辩护可依法收集证实本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可以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笔录等类型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五十二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齐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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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4:2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