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执行依据文号是生效判决第一页第三行列明的案件编号或者是仲裁裁决书的案号,执行依据单位是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作出的单位,以上面加盖的印章为准。 根据最高法的规定,为方便当事人行使诉权,人民法院提供网上立案、预约立案、巡回立案等诉讼服务,所以在执行立案时的执行依据可以填判决书、调解书、裁决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三十四条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第三十五条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一)履行义务的期限(二)履行义务的方式(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