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车牌最长可以保留一年的时间。不管是报废的还是过户的车,都可以申请保留原车牌。新的车牌管理政策中提到的只要满足新的条件,就能继续使用原来的车牌:1、车牌使用时间超过1年即可保留(原来的规定是必须使用超过3年);2、申请保留原号的时限延长至1年(原来的规定是原车转让或报废后6个月内提出);3、将原来的机动车上所有的违章记录处理完毕。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车牌是随人而不是随车,车牌是不能够进行交易的,换新车后依旧可以使用旧号牌。若是不想用旧号牌,可以在办理汽车过户时,将旧号牌交回车管所,以及行驶证也是要重新更正的。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九条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