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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农村村民修建住宅的原则有哪些
释义
    农村村民修建住宅的原则有:
    1.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的原则,坚持节约和集约用地的原则;
    2.坚持实施新村规划和土地整理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规范管理、合理布局、统筹安排、保护耕地的原则;
    4.根据轻重缓急,坚持个人申请、条件限定、计划控制、先无房户后住房困难户、公正确定,严禁平均分配住宅用地指标;
    5.坚持先用原基后新建,能用劣质地不用优质地,能用非耕地不用耕地的原则。
    一、国家征收土地政策
    (一)土地利用规划计划政策
    规划计划政策主要是在以往政策实施的基础上,一是进一步推进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完善调整;二是持续推进“多规合一”和城市开发边界划定试点探索;三是进一步强化土地利用计划管理。
    (二)耕地保护政策。
    强调了耕地保护工作,提出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提升耕地质量行动、推进剥离耕作层土壤再利用,以及国家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征地补偿与耕地占补平衡政策调整等一系列任务。落实中央国务院的要求,耕地保护政策重点:一是进一步严格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二是持续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三是防范农地“非农化”、“非粮化”。
    (三)节约集约用地政策。
    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是在以往制度框架的基础上,逐步转向细化完善、强调政策支撑作用发挥、注重业务全流程规范管理等。具体表现为:一是鼓励盘活利用存量土地;二是开展低效工业用地调查清理;三是规范节地评价考核制度体系。
    (四)不动产统一登记政策
    不动产统一登记在以往制度建设的基础上,重点在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的要求下,进一步完善了政策。一是推进市县级职责整合;二是启用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三是《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颁布实施;四是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
    (五)房地产市场调控及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政策
    规定了当前房地产开发用地及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政策。一是合理安排住房及用地供应规模和结构;二是统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政策。
    二、自建房申请手续是什么
    农村居民如何申请办理宅基地及建房手续
    (一)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农村居民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二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三是农村居民建房限额标准,宅基地的面积标准为:使用耕地的,最高不超过120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的,最高不超过140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超过160平方米。四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一户一基”;五是农村村民在出租,出卖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六是严禁非农户和其他人员在本村购买宅基地。
    (二)农民建房应当遵循的原则
    农村居民建房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能够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能够占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使用国有土地的必须办理出让手续。
    (三)农民建房申请宅基地的审批程序新
    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或城管部门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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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3:4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