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刚结婚不久离婚的话嫁妆可以要回来吗 |
释义 | 离婚后嫁妆是否能要回来要看嫁妆算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如果嫁妆是婚前获得的,则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可以要回来;如果是婚后获得的,则只要赠与方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男方也有权要求分割,无法全部要回。 一、哪些家庭财产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1、婚前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是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的保护,因此房屋、生产机械等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结婚共同使用而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2、人身损害赔偿 夫妻一方因事故造成身体损害,获得的人身损害赔偿款具有人身属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均归夫妻共同所有,但一方因身体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3、继承所得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第十八条也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4、个人生活用品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比如男方的剃须刀、女方的化妆品,以及双方各自的衣物等,属于个人财产。 5、彩礼、嫁妆 彩礼通常是指按照当地风俗习惯,婚前男方以结婚为目的向女方支付一定的礼金或物品。彩礼系一种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行为,如双方缔结婚姻关系的目的达成,这种赠与行为就有效存在,彩礼即归受赠人所有。如果夫妻双方婚后没有将彩礼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法要求分割。 二、离婚时一并解决彩礼归还的规定是什么 (一)彩礼,即礼金,是男方基于结婚的目的,给予女方(家庭)的财产。彩礼的给予,实际上系法律上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因此彩礼应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原则上,当彩礼交付女方后,赠与已经成立,一般无须返还。但是,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男方要求返还彩礼的,法院应予支持: 1、为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 2、为双方虽然已办理结婚登记,但确实未共同生活; 3、给予彩礼之后,导致男方确实生活困难的; (二)嫁妆,女方亲属陪送嫁妆的行为也属于赠与。在登记结婚前陪送的嫁妆应认定是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登记结婚后陪送的嫁妆,则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该嫁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亲属赠与给女方个人的嫁妆,适用一般赠与的规定;赠与给双方的,离婚时应当按上述彩礼的规定,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需要返还。 如果女方用男方给予的礼金来置办了嫁妆,带到男方家里,且已经用于家庭生活中,则不存在返还。 三、离婚陪嫁钱是不是共同财产 离婚陪嫁钱不是共同财产。按照我国民间传统风俗习惯,结婚时,父母都是将嫁妆钱单独给予女方,而不是赠与夫妻双方,因此陪嫁钱应当是女方的婚前财产或女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陪嫁的钱是婚后才获得在,且女方家人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则该笔财产属于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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