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对生二胎有补助吗? |
释义 | 有补助,主要是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一次性补贴。生育津贴指的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生育津贴计算方法: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注:假期天数,各地区细则规定不同,以各地区为准。)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一、北京生育补贴多少 生育保险规定领取生育津贴需有连续9个月的缴费,避免选择性参保。女职工分娩前生育保险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如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补支标准为申报领取津贴之月,用人单位职工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生育报销需在产后3个月之内办理,社保每月5日-25日受理。北京生育报销:产检费生产后报销、住院分娩费用出院时实时结算报销。 二、生育险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生育保险补偿包括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生育保险是指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内,因为妊娠、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生育津贴指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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