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障碍设施的保护和维修责任由谁来负? |
释义 | 无障碍设施的保护和维修责任一般是由无障碍设施的所有权人和管理人来承担。《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的规定,无障碍设施的所有权人和管理人,应当对无障碍设施进行保护,有损毁或者故障及时进行维修,确保无障碍设施正常使用。 一、无障碍停车位面积规定 残疾人车位必须比普通车位宽,以供轮椅停放,否则就会出现轮椅下不来车的情况,车位宽度为普通车位宽度1.6倍,也就是4米,长度5米。该标准的实施设为了使残疾人驾驶的残疾车辆可在专用停车位内停放,极大方便了残疾人驾车出行和停车。残疾人专用停车位的出现,为残疾人创造了无障碍的良好交通环境。按照法律规定,普通机动车不能在这种泊位中停靠。如果交警发现有占用无障碍停车泊位的机动车,将对其按照乱停车进行处罚。 二、小区物业收取加压费合理吗 不合理。这方面没有全国性的法律规定,但各地出台的地方法律法规有类似的规定。举广州市的地方法规说明一下:《广州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第十五条供水企业应当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对公共供水设施进行维护,确保公共供水设施正常运行。注册水表由供水企业购置、安装、维护和更换,费用由供水企业承担。 三、业主权利有哪些 业主权利如下: 1、依法享有所有物业的各项权利; 2、合理使用房屋建筑共用设施、共用部位、物业公共设施和公共场所地的权利; 3、有权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室内装修; 4、有权自行或聘请他人对物业自用部位的各种管道、电线、水箱等设施进行合法修复,但法律、政策必须由专业部门或机构施工的除外; 5、有权根据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属于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的情况,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组织修复; 6、有权参加业主大会,拥有物业等。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第三十三条 无障碍设施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对无障碍设施未进行保护或者及时维修,导致无法正常使用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维修;造成使用人人身、财产损害的,无障碍设施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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