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残疾证买房可以免税,有没有法律规定 |
释义 | 持残疾证买房可减税,按残疾人所得,经税务部门批准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优惠政策因地而异。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可减税,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也可减税。国务院可规定其他减税情形。 法律分析 有残疾证买房不可以免税,但可以减税。持残疾证买房时,按照残疾人的所得,经当地的税务部门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残疾人买房的具体优惠政策,按照地区情况决定。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 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拓展延伸 残疾证持有者的购房优惠政策及法律规定解析 残疾证持有者在购房方面享有一定的优惠政策,具体情况根据不同地区的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一些地方的法律规定确实存在相应的购房免税政策,即残疾证持有者在购房时可以享受免除部分或全部的税费。然而,并非所有地区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因此,是否能够免税需要具体参考当地的相关政策。此外,不同地区对于残疾证持有者购房的其他优惠政策,如购房补贴、贷款利率优惠等也存在差异。因此,建议残疾证持有者在购房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律师,以了解具体的政策和法律规定,确保能够充分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结语 购房时持残疾证,可根据残疾人所得减税。具体优惠政策因地而异。部分地区可享受购房免税,但并非所有地区都有明确规定。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律师,了解具体政策,确保享受优惠政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十二条 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决定对下列情形免征或者减征契税: (一)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二)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权属。 前款规定的免征或者减征契税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十二条 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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