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申诉可以越级吗? |
释义 | 对于不服已经生效的刑事判决的可以越级申诉。当事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一、二审维持原判了还能申诉吗? 如果当事人对生效的判决不满意,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二、民事二审判决后不服的怎么办 民事二审判决后对二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三、判决书已生效可以提起再审吗 可以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时,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五百九十三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向人民检察院申诉的,由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部门依法办理。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直接向上级人民检察院申诉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交由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受理;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直接受理。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经人民检察院复查决定不予抗诉后继续提出申诉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不服人民法院死刑终审判决、裁定尚未执行的申诉,由监所检察部门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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