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投保时没有说明甲状腺疾病,遇到急性甲状腺炎被拒赔是否合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法规定,保险人在核保时,应当根据投保人提供的资料判断风险,并告知投保人是否同意承保以及承保的条件、保险费率等事项。若投保人在投保时没有说明甲状腺疾病,但该疾病被拒赔,则需要判断保险人是否存在违约行为。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一条: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2.《保险法》第十二条: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应当遵守诚信原则,履行保险合同义务。 3.《保险法》第十九条:保险人在核保时,应当根据投保人提供的资料判断风险,并告知投保人是否同意承保以及承保的条件、保险费率等事项。 4.《保险法》第二十条:保险人在核保时发现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风险的,可以解除保险合同。 根据以上法律依据,若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甲状腺疾病属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若投保人未告知疾病但属于非故意或者非重大过失,则保险人应当依据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被拒赔是否合理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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