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承诺不能撤回的情形有哪些 承诺不能撤回的情形主要有: 1、超过了承诺期限发生的承诺,该承诺一般被视为新要约; 2、承诺已经到达要约人的; 3、采用口头形式的承诺,因为一般该承诺作出后,会即时到达要约人。 二、撤回承诺应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1、撤回承诺应以通知的形式由承诺人向要约人发出,撤回通知应明确表明撤回承诺、不愿意成立合同的意思,否则不产生撤回承诺的效力。 2、在承诺撤回通知的时间上,一般来说,由于承诺一经送达要约人就发生法律效力,合同也随之成立,所以,法律规定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先于或同时于承诺到达要约人,才能发生防止承诺生效的效果。 三、承诺的撤销和撤回的区别是什么 承诺的撤回和撤销的区别是:承诺的撤回是阻止承诺的要约发生效力,而对于承诺的撤销是对相关内容进行否定,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效力的不同,但承诺是不可以撤销的,但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撤回。 承诺只能撤回不能撤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一条,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第四百八十五条,承诺可以撤回。承诺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第四百八十六条,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或者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不能及时到达要约人的,为新要约;但是,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