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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营业执照副本盖章盖哪里?
释义
    法律分析:
    如果没有要求的,公司名称头部或尾部以及中空白处都可以。 加盖了红色公章的复印件,证明你公司对该复印件上信息和用途的承认,如果有加盖工商局红色印章,等同原件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第二百一十一条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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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