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改名字户口本上可以不写曾用名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如果你现在的名字是在原名基础上改的,可以把原来那个名字加到“曾用名”里去,否则,不可以。 法律依据: 《江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第九十六条 公民申请变更姓名,属未成年人的,应当经未成年人父母双方或者监护人协商一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还应当征得其本人同意;对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的未成年人,以本人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十六周岁以上未满十八周岁的,可自主决定本人姓名的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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