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录音作为证据需不需要鉴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录音作为证据需不需要鉴定没有明确规定。录音证据应审查以下条件,以确定有效性: 1、录音对象必须是本人; 2、录音内容必须完整; 3、电话录音不得进行技术处理,录音证据不得剪辑、编辑或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不得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 4、取得电话录音的方式应当合法,以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式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5、录音内容必须反映被录音人的真实含义; 6、原始载体应留下电话录音; 7、电话录音可以公证,电话录音可以通过在公证员面前打电话录音来公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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