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可以异地报销。异地医保报销需提供的材料:1、本市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2、拿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到本市、区社保处(医保处)异地就医审批备案;3、异地定点医院住院发票原件。新医保政策规定,医保可以全国通用。已备案或转诊因故未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参保/参合人员,医院窗口结算时,就医所产生的全部医疗费用需由个人先行垫付,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费用应根据参保地或参合地的报销材料要求准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