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左手二拇指是几级伤残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般左手拇指断了一节属于几级伤残,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确定伤残鉴定等级之后,才能确定赔偿的。如果是工伤,造成左手大拇筋断了,影响手指功能,可以鉴定为九级伤残,享受本人九个月工资的伤残补助费。如果是人体损伤的,造成功能丧失20%以上者,可以鉴定为九级伤残,造成功能丧失5%以上者,可以鉴定为十级伤残。 一、车祸十级伤残鉴定有那些标准 车祸十级伤残鉴定标准: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的; 2、全身疤痕面积小于5%,但大于1%; 3、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 4、未接受手术的儿童间盘突出症; 5、一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手指之间的关节断裂或功能丧失; 6、手掌和植皮面积>30%; 7、除拇指外,剩余3~4指末节缺失; 8、除拇指外,任何一个脚趾末节缺失; 9、脚背植皮面积>100cm2; 10.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接受手术者; 11、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二、鉴定为三级伤残的具体的伤情都包括什么 鉴定为三级伤残的具体的伤情都包括什么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5.3.2三级条款系列凡符合5.3.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三级。1.精神病性症状,经系统治疗1年后仍表现为危险或冲动行为者;2.精神病性症状,经系统治疗1年后仍缺乏生活自理能力者;3.偏瘫肌力3级;4.截瘫肌力3级;5.双足全肌瘫肌力≤2级;6.中度非肢体瘫运动障碍;7.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具有两项及两项以上者;8.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70%,伴有四肢大关节中2个以上活动功能受限;9.面部瘢痕或植皮≥2/3并有中度毁容;10.一手缺失,另一手拇指缺失;11.双手拇、食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12.一手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拇指功能丧失13.双髋、双膝关节中,有一个关节缺失或无功能及另一关节重度功能障碍;14.双膝以下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15.一侧髋、膝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16.非同侧腕上、踝上缺失;17.非同侧上、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18.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19.双眼矫正视力30cm2;25.舌缺损>全舌的2/3;26.一侧全肺切除并胸廓成形术;27.一侧胸廓成形术,肋骨切除6根以上;28.一侧全肺切除并隆凸切除成形术;29.一侧全肺切除并大血管重建术;30.Ⅲ度房室传导阻滞;31.肝切除2/3,并肝功能中度损害;32.胰次全切除,胰岛素依赖;33.一侧肾切除,对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34.双侧输尿管狭窄,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35.永久性输尿管腹壁造瘘;36.膀胱全切除;37.尘肺叁期;38.尘肺贰期伴肺功能中度损伤及,或.中度低氧血症;39.尘肺贰期合并活动性肺结核;40.放射性肺炎后两叶肺纤维化,伴肺功能中度损伤及,或.中度低氧血症;41.粒细胞缺乏症;42.再生障碍性贫血;43.职业性慢性白血病;44.中毒性血液病,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45.中毒性血液病,严重出血或血小板含量≤2×1010/L;46.砷性皮肤癌;47.放射性皮肤癌。 三、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标准 十级伤残鉴定标准:(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2、外伤性癫痫,药物能够控制,但遗留脑电图中度以上改变; 3、轻度失语或构音障碍; 4、单侧轻度面瘫,难以恢复; 5、轻度不自主运动或共济失调; 6、斜视、复视、视错觉、眼球震颤等视觉障碍; 7、半身或偏身型浅感觉分离性缺失 8、一肢体完全性感觉缺失 9、节段性完全性感觉缺失; 10、影响阴茎勃起功能。 (二)、头面部损伤致: 1、一眼低视力1级; 2、一侧眼睑下垂或畸形; 3、一眼视野中度缺损(直径小于60°); 4、泪小管损伤,遗留溢泪症状; 5、眼内异物存留 6、外伤性白内障; 7、外伤性脑脊液鼻漏或耳漏; 8、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4枚以上; 9、口腔损伤,牙齿脱落8枚以上; 10、口腔或颞下颌关节损伤,轻度张口受限; 11、舌尖部分缺失(或畸形); 12、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或双耳中度听觉障碍; 13、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10%以上; 14、鼻尖缺失(或畸形); 15、面部瘢痕形成,面积6平方厘米以上;或面部线条状瘢痕10cm以上; 16、面部细小疲痕(或色素明显改变)面积15平方厘米以上; 17、头皮无毛发40平方厘米以上; 18、颅骨缺损4平方厘米以上,遗留神经系统轻度症状和体征;或颅骨缺损6平方厘米以上,无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19、颌面部骨及软组织缺损8立方厘米以上; (三)、脊柱损伤致: 1、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台,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10%以上; 2、胸椎畸形愈合,轻度影响呼吸功能; 3、胸椎或腰椎一椎体三分之一以上压缩性骨折。 (四)、颈部损伤致: 1、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10%以上; 2、轻度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 3、颈前三角区瘢痕面积20平方厘米以上。 (五)、胸部损伤致: 1、女性一侧乳房部分缺失(或畸形); 2、4肋以上骨折;或2肋以上缺失; 3、肺破裂修补; 4、胸膜粘连或胸廓畸形。 (六)、腹部损伤致: 1、胃、肠、消化腺等破裂修补; 2、胆囊破裂修补; 3、肠系膜损伤修补; 4、脾破裂修补; 5、肾破裂修补或肾功能轻度障碍; 6、膈肌破裂修补。 (七)、盆部损伤致: 1、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2cm以上; 2、骨盆畸形愈合; 3、一侧卵巢缺失或完全萎缩; 4、一侧输卵管缺失或闭锁; 5、子宫破裂修补; 6、一侧输尿管严重狭窄; 7、膀胱破裂修补; 8、尿道轻度狭窄; 9、直肠、肛门损伤,瘢痕形成,排便功能障碍。 (八)、会阴部损伤致: 1、阴茎龟头缺失(或畸形)25%以上; 2、阴茎包皮损伤,瘢痕形成,影响功能; 3、一侧输精管缺失(或闭锁); 4、一侧睾丸缺失或完全萎缩 5、阴囊损伤,瘢痕形成50%以上。 (九)、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狭窄,影响功能。 (十)、肢体损伤致: 1、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5%以上; 2、双手感觉缺失25%以上; 3、双上肢前臂旋转功能丧失50以上; 4、一足足弓结构破坏1/3以上; 5、双足十趾缺失(或丧失功能)20%以上; 6、双上肢长度相差4cm以上; 7、双下肢长度相差2cm以上; 8、四肢长骨一骺板以上线性骨折; 9、一肢丧失功能10%以上。 (十一)、皮肤损伤致瘫痕形成达体表面积4%以上。 需要明确的是,对于锁骨骨折的情况下,也应当根据不同的损伤程序来鉴定为不同的伤残等级,法律上对不同的等级标准也有明确的规定的,后期的涉及到伤残赔偿的过程中,需要对伤残鉴定等级来进行参照处理,以确定合法有效的伤残赔偿标准。 赔偿标准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你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你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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