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灵活就业如何交医保 |
释义 | 参保人员原来参加过城镇职工医保的按10%比例缴费。根据长沙的最新政策,这一缴费比例已由10%下调为9%。因此,此类参保人员的2009年度(全年)应缴金额:1940×60%×9%×12+90=1347.12元。此类参保人员建有个人账户,可发放医保卡。从来没有参加过城镇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按5.6%比例缴费,根据长沙的最新政策,这一缴费比例,已由5.6%下调为4.9%,因此,此类参保人员的2009年度(全年)应缴金额为:1940×60%×4.9%×12+90=774.43元。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灵活就业人员,按4.8%比例缴费,根据长沙的最新政策,这一缴费比例,已由4.8%下调为4.2%,此类参保人员2009年度(全年)应缴金额为:1940×60%×4.2%×12+90=676.66元。 具体的流程因不同的地方而异,建议您最好提前咨询户口所在地的社保中心,以获得精准的答复。 一、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本人要持证明灵活就业状态相关凭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进行灵活就业认定,填写《灵活就业情况登记表》,经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认定后予以就业登记,并在《就失业证》中记录从事灵活就业有关情况。 二、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应到户籍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人《就失业证》《身份证》 (二)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 (三)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 (四)未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提供原参保单位代扣代缴个人缴费凭证或其参保证明。 三、参保条件: 凡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符合参保条件需参加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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