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判决书是否只解决特定的行政纠纷? |
释义 | 法律分析:行政诉讼判决书并不仅限于解决特定的行政纠纷,而是涵盖了所有行政诉讼案件的解决。行政诉讼判决书是行政诉讼案件最终的裁决结果,它具有法律约束力,是行政机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协商解决行政争议的有效手段。 法律依据: 1.《行政诉讼法》第四条规定:行政诉讼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合法权益,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或改变该行政行为,保护其合法权益的诉讼活动。 2.《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行政诉讼案件的裁判,应当依法审查行政机关是否依法行使职权,是否有违法行为和是否损害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检举和起诉的权利。 综上所述,行政诉讼判决书并非只解决特定的行政纠纷,而是涵盖了所有行政诉讼案件的解决,是行政争议解决的有效手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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