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那个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的关系是什么,举个形象的例子。检察院是都察院,公安局是捕快衙役,法院是县太爷。 三个机关平时都是各司其职,不相干扰。只有在发生刑事案件,启动 刑事诉讼程序 后,三个机关才有一些联系。 相同点:都是刑诉过程中的重要组成环节。并且可就 刑事案件立案 。 不同点: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检察机关审查上诉,法院依法审判。除有关贪污贿赂案、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渎职犯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除破坏宗教信仰案、破坏民族风俗习惯案、 打击报复会计人员 及统计人员案这三类案件外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族权利的犯罪,由检察机关负责练侦查。 检察机关一般负责审查起诉工作,同时有监督执法职能。 法院负责审判工作。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二条 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