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规定最新 |
释义 | 土地证可以分割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证是可以分割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办理过户登记。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二十五条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按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国有土地使用证申办程序 (一)办理程序 《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校准登记、颁发证书。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 (二)土地登记申请 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 2、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证书,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 3、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企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者应提交土地登记法人证明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 (三)地籍调查 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土地采取实地调查、核实、测量、绘制宗地草图及红线图。查清土地的位置、权属性质、界线、面积、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关情况。并要求宗地四周邻居界线清楚,无争议,确认后签字盖章。 (四)土地权属审核 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材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决定对申请土地登记的使用者土地权属是否准予登记的法律程序。 (五)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等到经过层层审通过核后,国土资源局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六)评估收费 根据行政许可收费标准收取以宗地评估报告评估基准地价的总额计算各项费用。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证是可以分割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办理过户登记。 该内容由 陈讼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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