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人民法院负责调查收集的证据包括: (1)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 (2)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鉴定、勘验的; (3)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相互矛盾,不能认定的; (4)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收集证据: (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的档案材料,必须由人民法院依照职权转移;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