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二级士官退伍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分配工作的,部队分工作最起码是三级士官。 满12年或荣立二等功以上,可以安排工作。目前现行的政策,不论是普通义务兵还是士官,不分户籍性质,都是满12年或者伤残、立功人员才安置。 拓展: 1、工资待遇:入伍后第一年兵500元以上,第二年兵600元,转为下士2000元左右,中士2800元左右,上士3700元左右,四级军士长4600元。提拔为尉官4500至4800元左右;服役地区差异性补贴也不一样。 2、其他待遇:两年间着新式军服30多种;陆军伙食费天18元,海、空军更高。义务兵退役时退役费至少12000元以上,士官退役费更高。各种待遇还将不断。 士官属于士兵军衔序列,但不同于一般士兵,而是士兵中的骨干,是介于兵与军官之间的一个阶层。一级、二级士官接近排职军官的工资水平,补助补贴基本按排职军官的标定。三级以上士官的工资、年增资标准及各种补助补贴,分别比照同期入伍、正常晋升的连、营、团职军官的标定。士官主要由军衔等级工资、岗位工资、职业津贴、基本工资、军龄工资、生活津贴、住房补贴等;期中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伤亡保险、养老保险、军人失业保险、军人交通意外保险、远离军队医疗机构部队商业医疗保险等一并缴纳; 法律依据: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二十九条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退役时可以选择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1)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4)是烈士子女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