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职不打招呼是否违法? |
释义 | 员工未提前通知公司离职,公司扣工资或不发工资是不合法的。但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经济损失,扣除部分不超过工资的20%,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按最低工资支付。 法律分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才能解除劳动合同。而在试用期内,劳动者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才能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如果劳动者没有事先通知用人单位就离职,这是违法行为。 如果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劳动者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如果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并且可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是,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如果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此外,劳动者未事先通知用人单位离职也是不道德的。 一、辞职不提前通知公司扣工资是否合法 员工未提前通知公司离职,公司扣工资或不发工资是不合法的。 但是,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结语 总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劳动者没有事先通知用人单位就离职,这是违法行为。而如果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劳动者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另外,劳动者未事先通知用人单位离职也是不道德的。因此,员工未提前通知公司离职,公司扣工资或不发工资是不合法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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