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临淄区人民政府以“现代标准”打造北部高铁新城,以临淄北站为核心,高标准规划建设高铁新城,打造功能完善、宜居宜业的城市新业态。明确功能分区,突出产城融合、校城融合、站城一体理念,打造总部经济聚集区、新经济聚集区、创新人才聚集区。加快布局行政服务机构、创业孵化中心、人才公寓等综合服务设施,推动企业总部、研发机构、商务服务企业、金融机构等企业入驻,加快道路、地下停车场、城市交通枢纽建设,提升综合交通服务能力。统筹布局公共服务设施,加快邻里中心、医院、学校等生活服务设施建设,真正把高铁新城建设成宜业宜商宜居的城市副中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