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商标注册需要满足“独立性、显著性、可区分性”的原则,相似的商标容易引发消费者混淆和误解,可能会被拒绝注册。 法律依据: 1.商标法第十九条规定:“商标的注册申请,不得与他人已经注册或者先申请待核准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2.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经商标评审委员会核定,商标不符合本法规定的,不予核准注册。” 3.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被认为与已注册商标具有相似性,可能引起公众的混淆,或者侵害他人已经取得的权利等情况的,商标局应当拒绝其注册。” 因此,相似的商标在注册时可能会受到拒绝,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和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