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钦州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账户开设什么时间办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钦州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账户开设受理条件 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修订)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审批需符合如下条件: 1、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2、申请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单位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社会团体等组织。 三、钦州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账户开设设定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2、《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3、《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