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利息该怎么算 |
释义 | 1、双方在借款合同或借条中约定了利息利率的情况: 在计算利息时即按双方约定写明的利率计息,约定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法律对上限进行了限制,超过限制以上的部分无效。 2、双方在借款合同或借条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致无法确定的情况: 对此,我国法律规定在部分规定上是有冲突的,因此,在实际案例中,到底是否支付利息,法院有自由裁量权,法官说了算,判决支付利息或不支付都是有法律依据的。 3、明确约定的无息借款的情况: 有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当准许,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一、欠款未约定利息,还款时可以要求支付利息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同时根据该法第六百八十条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此在借款合同未约定还款日期和利息的情况下,该笔借款应当认定为不定期无息借款。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9条的规定,公民之间不定期无息借贷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因此,如果您朋友在催告期满后仍不归还欠款,您有权自催告期满的次日开始,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向其索要借款利息及借款本金。 二、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未约定借款期限 “公民之间的无息借款,有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应当予以准许。” 所以,即便是借期内没有约定利息的无偿借款,如果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已经构成迟延履行的,借款人应承担迟延履行的责任。法院规定将迟延履行的损失,以利息的方式加以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规定,“当事人仅约定借期内利率,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以借期内的利率主张逾期还款利息的,依法予以支持。当事人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的,出借人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主张自逾期还款之日起的利息损失的,依法予以支持。” 本解释也规定,如果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没有约定逾期利率的,出借人主张自借款逾期之日由借款人归还资金占有期间利息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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