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故被辞退怎么申请劳动仲裁 |
释义 | 无故被辞退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或者其他身份证件号码以及联系方式; (2)被申请人名称、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 (3)发生争议的事实、申请人的主张和理由; (4)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在七日内审查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 2、开庭与裁决: (1)仲裁庭应在开庭前5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开庭时间、地点书面通知当事人; (2)当事人拒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处理,对被申请人可以缺席仲裁; (3)开庭后应宣布仲裁人员名单,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4)然后当事人陈述并辩论,最后进行裁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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