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职只发了终止合同通知书没发解除合同证明怎么办 |
释义 | 如果离职时只收到了终止合同的通知书而没有收到解除合同证明,可以采取的措施是: 1、向公司HR确认。可以联系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确认是否存在解除合同证明,并催促对方尽快发放; 2、准备相关证据。可以准备离职时的通知书、离职报告、工作证明、工资单等相关证据,证明自己已经离职,以便后续维权; 3、寻求法律援助。如果HR拒绝发放解除合同证明,或者公司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咨询律师,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如果员工与雇主解除劳动合同,员工需要准备的资料有: 1、劳动合同,员工与雇主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应该在解除前已经签署并生效,员工需要保留一份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备证明; 2、解除协议,如果员工与雇主达成了协议解除合同,需要保存协议的书面文件或者复印件,以证明解除的协议内容和双方的意愿; 3、通知书,如果雇主单方面解除合同,需要保存雇主发出的书面通知,通知应当明确解除的原因、时间和方式等相关内容,以证明解除的合法性; 4、工资结算,员工需要保存与雇主之间的工资结算记录,包括工资的发放情况、税费和社保等的扣除情况,以证明自己的工资得到了合法的结算与支付; 5、证件复印件,员工需要保存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明、户口簿、社会保险证、劳动保障监察证明等证件的复印件,以证明自己的身份和工作经历; 6、其他证明材料,员工还可以准备其他证明材料,例如与解除合同相关的证明或者协议、证明自己的工作能力和业绩的相关资料等; 综上所述,解除合同证明是离职后必要的证明文件,可以证明个人离职的时间、原因、工作表现等,对后续的求职和社会保障有重要作用。因此,离职时需要注意与公司HR沟通,确保自己能够顺利地取得解除合同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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